第12章 以工代赈(2/2)
王驰连忙躬身道:“臣不敢。臣不过是将定祖技术方略与圣明实情结合,斟酌再三,方有此议。”
朱载城摆手道:“不必过谦。传朕旨意,以工代赈之制,即日颁布天下。旱区各省,皆设临时工籍司,由各府户房兼任,由抗旱总署督管。太子朱翊镀总理此事,王驰协理。”
他顿了顿,眉头一皱,沉声道:“另外,再传朕口谕,凡旱区官员,敢在以工代赈中贪腐者,杀无赦。”
“臣领旨!”王驰高声应道。
消息传出,朝野震动。
有人欢喜,有人忧。
欢喜的是灾民,有工可做,有粮可领,一家老小总算有了活路。
忧的是那些惯于克扣的官员,毕竟都察院监察组盯在工地上,谁敢伸手,便要被斩。
可不管欢喜还是忧,以工代赈,就这么推开了。
永康三年四月下旬,第一批临时工籍册子发到了灾民手中。
直隶六府,平原府郊外。
一个叫赵大壮的汉子,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站在临时搭建的登记棚前。
棚子上挂着“抗旱总署平原府临时工籍司”的牌子,棚前排着长龙。
“姓名?”登记的小吏头也不抬地问。
“赵大壮。”
“年岁?”
“三十有二。”
“可有家眷?”
“有。妻王氏,子赵小壮,年七岁。女赵小花,年五岁。”
小吏刷刷几笔,将信息记入册中,随后抬头道:“赵大壮,你编入平原府第三工程队,明日卯时到城南暗渠工地报到。工粮按四口人算,每日米四升、盐一两二钱、油八钱。银元按力工算,每日二十文。按月发放。”
赵大壮愣了愣,忽然噗通跪下,磕了个头:“谢老爷!谢老爷!”
小吏吓了一跳,连忙起身扶他:“别别别,我不是老爷。我就是个书吏。你要谢,谢朝廷,谢陛下。”
赵大壮站起来,抹了把眼泪,带着妻儿走了。
他走的时候,步子比来时轻快了许多。
旁边排队的人看着,眼中露出了希望的光。
——以下节选自《于廷读明史》——
以工代赈之制,永康三年四月正式颁行。其核心在于“工钱分两份”,食保生存,银元给自主。
此制一举解决灾民生计、工程劳动力、社会治安三大难题,后世史家誉之为“永康抗旱第一善政”。
然而,也有认为,此制之所以能行,全赖都察院监察组之严查。
因为,如果没有监察的话,则工钱必被克扣,灾民必受盘剥,善政反成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