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暗渠与深井(1/2)
永康三年,四月十五日。
抗旱总署颁下两道命令:一为《暗渠营造令》,二为《深井营造令》。
两道命令通过有线电话与广播、传真同时发往旱区各省府,要求立即开工。
暗渠工程,自永康三年四月中旬始,至永康五年三月止。
旱区每省,水泥暗渠计划修建约长三千里,覆盖该省主要旱灾粮食产区。
暗渠之用,在于输水。
过去农田灌溉,多用明渠,水在渠中流,太阳晒着,风吹着,蒸发损耗极大。
暗渠则不同,水在暗渠中流,不见天日,蒸发损耗极低。
据工部估算,暗渠蒸发损耗比明渠低七成。
而暗渠能修,全赖圣明定祖圣皇朱高燧留下的一份技术方略《暗渠混凝土配比》。
此配比,乃以石灰、特定火山灰、细砂按特定比例混合,制成混凝土。
这种混凝土与过去的水泥差别很大,其妙便在于水下硬化。
寻常石灰砂浆遇水便散,可此混凝土遇水反硬,强度远超普通石灰砂浆数倍。
朱载城将这份配比列为机密,指定官办工坊与匠人合作工坊专营,民间私自仿制者,以盗取机密论处。
暗渠施工,全部由以工代赈的灾民承担。
四月底。
平原府城南,暗渠工地。
赵大壮抡着铁锹,一锹一锹挖着土。
他身边几十个工友,都在埋头苦干。
工地上尘土飞扬,号子声此起彼伏。
“大壮,歇会儿!”一个工友喊道。
赵大壮抹了把汗,摇头道:“不歇。多干点,月底多领点银元。我家小花闹着要吃糖,我答应她了。”
工友笑道:“你倒是个好爹。”
赵大壮嘿嘿一笑,继续干活。
不远处,一个穿青色官服的年轻人站在土坡上,静静看着工地。
此人是都察院派驻平原府暗渠工地的监察御史,姓周,名元,今年不过三十七岁。
他身后跟着两个书吏,一人捧账册,一人持算盘。
“周御史,这个月工钱算出来了。”
一个书吏低声道:“第三工程队共计三百二十人,力工二百八十五人,技工三十五人,合计应发银元六千一百四十文,工粮米三百二十石、盐一百六十斤、油一百六十斤。”
周元点头道:“账目清楚。明日发放时,本官亲自到场监督。”
“是。”
暗渠工地上,这样的场景在旱区各省同时上演。
都察院派驻的监察组,如钉子一般钉在每个大型工地。
工钱发放之日,监察御史亲自到场,逐人核对,逐笔发放。
有胆敢克扣者,当场拿下,送交刑部。
永康三年五月,暗渠工程开工不到一月,便有十余名负责发放工钱的小吏因克扣被查处。
其中情节最重者,乃直隶六府之一的广源府临时工籍司主事李茂,他虚报工额,冒领工粮三百石,克扣工钱两千银元。
朱载城闻报后,只批了四个字:“斩。抄家。家眷流放。”
皇帝从严治吏,于是从此之后数年,再无人敢把贪腐的手伸向灾民。
深井工程,自永康三年四月中旬始,至永康五年止。
旱区各省,共打出深井约一万两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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