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不睡白不睡(2/2)
他穿过走廊,下了楼,在停车场找到秦绍文那辆黑色帕萨特。车不是新的,但保养得不错,坐进去的时候座椅的皮质触感还算柔软。
他没有立刻发动车,先在驾驶座上坐了一会儿,拿出手机翻了翻通讯录。
秦绍文那个家的名字备注叫“家”,他没有点进去,而是翻到了赵玉芬的号码,发了条消息:“今晚加班,不回去了,晚点可能还要去省城一趟,别等我了。”
消息发出去不到十秒,赵玉芬回了一个字:“哦。”
林默盯着那个“哦”字看了两秒,把手机搁在副驾上,发动了车。
对于这具身体名义上的妻子,他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感觉,既不恨也不愧,就是一个已经被磨损到只剩下形式的关系。
秦绍文当初为什么会包养女大学生?
答案很简单,那个家已经没有他待的地方了。
老太太管着他,赵玉芬管着钱,儿子不认他,他坐在客厅里像个多余的人。
秦绍文在家里都待不住,更别说现在的他了。
反正顾瑶那边都是给了钱的,不睡白不睡。
他这个人,最讨厌的就是浪费资源。
帕萨特驶出市委大院,沿着凌北市夜晚的街道往城东方向开。
这个点路上车已经少了,红绿灯交替亮着,车速不快不慢。街上偶尔有几个行人,路灯把影子拉得长长的,路边的小馆子还有一些亮着灯。
秦绍文给顾瑶租的那套公寓,在城东一个不太新的小区里,电梯房,一室一厅,不算大,但装修还算干净。
他每周来一两次,有时候过夜,有时候坐一会儿就走。
这段关系从开始到现在将近半年,两人之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他给钱,她陪着,不提将来,不问过去。
车停在小区门口的露天车位上,林默拔了钥匙,锁了车门,上了楼。
他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动作很轻,门轴发出一声短促的吱呀声。
客厅里亮着一盏落地灯,暖黄色的光拢在沙发那一小块区域里,顾瑶正蜷在沙发上睡着了。
她穿着一件宽松的奶白色针织衫,领口微微滑向一侧,露出一截锁骨干净的弧线。段往下大片白净的皮肤,被暖黄色的灯光覆上一层柔和的蜜色。
她是那种让人乍看觉得舒服、再看觉得移不开眼的类型。
五官不算惊艳,但胜在耐看。眉眼平顺,眼尾微微上挑,闭着眼的时候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小片细密的扇形阴影,鼻梁不高不低,嘴唇天然带着一点弧度,不笑的时候,也像是在浅笑着什么,充满青春魅力。
皮肤是一种均匀的暖白色,不瓷白,也不蜡黄,像被午后的阳光轻轻浸过,透着一种刚从被窝里钻出来的温软感。
长发披散在肩侧和沙发靠背上,几缕落在锁骨和衣领之间,发尾微微卷曲,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棕褐色光泽。
顾瑶睡着的样子,带着一种不自觉的松弛感。
膝盖微微蜷着,一只手搭在书页边缘,另一只手垂在沙发沿外,手指自然弯曲,像一朵被风吹过后刚刚停下来的花。针织衫下摆微微上提,露出一小截腰侧的皮肤,被灯光勾勒出一道纤细而柔和的阴影。
整个人慵懒地陷在沙发里,像一只在暖光中打盹的猫,不设防、不刻意,却处处透着一种刚刚好的、生活化的好看。
她身前那本书是一本专业英语的教材,封面上印着凌北师范学院的外语系字样,翻到的那一页夹着几张手写的笔记,字迹清秀整齐。
林默站在客厅门口看了两秒,没有出声叫醒顾瑶。
他把外套脱下来挂在衣架上,换了一双拖鞋,然后走到沙发旁边弯腰,从她手里把那支笔轻轻抽出来放在茶几上,又把那本书合上搁在旁边。动作很轻,但还是碰到了一页书页的边角,发出极细的沙沙声。
顾瑶的眼睛睁开了一条缝,迷迷糊糊地看了林默一眼,嘴唇动了一下,含含糊糊地咕哝了一句:“老秦,你回来了……”
“嗯,你继续睡。”
顾瑶没有继续睡。
她揉了揉眼睛坐起来,头发睡乱了几缕,贴着脸颊一侧,整个人还带着刚从睡梦中浮起来的朦胧劲儿。她看了看墙上的钟,又看了看林默。
“这么晚才下班?吃饭了没有?”
“吃了。”
林默在沙发另一端坐下来,靠进靠背里,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落地灯的光落在两个人之间,把一小片空间的轮廓勾勒得柔和而清晰。
顾瑶站起来去厨房给林默倒了一杯温水,放在茶几上推到他手边,然后在他旁边坐下来,靠着他肩膀,没有追问什么。
对于官面上的事情,她从来不追问。
这是秦绍文当初选她的原因之一。
她知道自己在这段关系里的位置,不越界,不试探,不拿任何事当筹码,就能获得她想要的美好生活。
秦绍文图她安静懂事,她图秦绍文给钱大方,两个人各取所需,谁也不用跟谁交代什么。
她靠在林默肩头,半阖着眼,听着他喝水时喉结滚动的声音,心里却在走神。
其实她早就想过了。
一直这样下去肯定不行,秦绍文比她大了将近二十岁,再过几年他退休了、她呢?到时候她三十出头,要学历没学历,要工作经验没工作经验,拿什么养活自己?
她老家是
大三那年她开始兼职做家教,一个月挣两千多块钱,租了个不带卫生间的单间,冬天洗澡要去公共浴室排队,冻得直哆嗦。
后来认识了秦绍文,搬进了这套一室一厅的公寓,暖气、热水、新家具,每个月不用自己交水电物业费,生活开销秦绍文全包了。这样的日子过了大半年,她已经彻底回不去了。
她不想再住那种没有暖气的单间,不想再去超市挑打折的临期牛奶,不想再为了一顿饭钱算来算去。所以她想好了,只有跟老秦生个孩子,最好是儿子,这样她未来才有指望。
秦绍文这个年纪,正是最想要孩子的时候。
他那个儿子已经被老太太养废了,跟他不亲、不认他,秦绍文嘴上不说,心里不可能不在意。
如果她能生个儿子,秦绍文就算不能给她名分,也不会亏待她。
凌北市多少人想攀上秦市长的关系都攀不上,她守着秦绍文这条现成的人脉,只要等毕业后弄个轻松一些编制工作,她这辈子就算稳了。
至于家里那位,她打听过,秦绍文的老婆赵玉芬跟他关系早就名存实亡了。
老太太虽然厉害,但毕竟年纪大了,还能管几年?只要孩子生下来,姓秦,那就是秦家的种,老太太再怎么闹,还能把亲孙子往外推不成?
这些念头在她脑子里转过无数遍了,但她从来没有对秦绍文提过一个字。
她知道现在还不是开口的时候,老秦这个人吃软不吃硬,等他哪天心情好、气氛到了,她真怀上了,再撒个娇把话题往那边引,比自己主动提出来要稳妥得多。
顾瑶靠着林默,手指搭在他小臂上,温温软软的,像一只午后窝在窗台上晒太阳的猫。
那样的轻松悠闲小资生活过习惯了,她可不想再出去找工作,然后辛辛苦苦去打工赚钱。每个月挤地铁、看老板脸色、拿三四千的工资,交完房租只剩个零头,那种日子她过够了,打死也不想回去了。
至于什么道德不道德、体面不体面,她从来不去想。
想了又能怎样?她一个学英语的大专生,毕了业能干什么?翻译?
她水平不够。
当老师?
她连教师资格证都没考。
去外贸公司?
凌北市这种地方,外贸公司一只手数得过来。没什么本事,人家凭什么要招你,真的就凭你长得漂亮?拜托,那是招业务员,不是招小姐。
她已经想得很清楚了。
这个社会本来就是各凭本事吃饭,有人靠学历吃饭,有人靠技术吃饭,有人靠脸蛋吃饭,而她靠的是运气和脑子,运气好遇上了老秦,脑子清晰,知道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
秦绍文在她这里待着舒服,那就够了。舒服了,就愿意给钱。愿意给钱,她的日子就能一直这样过下去。
这笔账,她早就心里有数了。
林默端起水杯喝了一口,能感觉到肩膀上靠着的那个脑袋的重量,和这个温度偏高的夜里,窗外偶尔传来的几声虫鸣。
他想,秦绍文那辈子活得憋屈,老太太压着、赵玉芬管着、儿子不认他,坐拥一个县级市的市长头衔,却在那个家里连片刻安宁和一点尊重体贴都捞不着。
所以他才需要一个像顾瑶这样的地方。
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感情,就是一间有人等着、不吵不闹的屋子。人回的时候,灯亮着,还随时能吃口热乎可口饭菜。
就这么简单。
林默放下杯子,偏头看了一眼顾瑶。她靠着他的肩膀,呼吸又重新变得均匀绵长,像是刚才那半句话已经是她今晚最后的清醒时刻了。
林默伸手轻轻推了一下她的肩膀:“去床上睡吧。”
顾瑶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爬起来,光着脚踩过木地板,走进卧室,掀开被子躺进去,把被子拉到下巴的位置,侧过身面朝门口的方向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