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1/2)
《天工破云》
番外·万钧一射
起·熔火
晨光熹微时,方炎仍在打铁。
铁锤落下的节奏不急不缓,像是某种古老的呼吸法。火星溅起,在昏暗的铁匠铺里炸开一瞬的光,旋即熄灭。他的手臂上满是新旧交叠的烫痕,皮围裙被烟熏得看不出本来颜色。
三个月了。
自那日金銮殿上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将那杆“怪器”架在龙案前,皇帝赵昀当场惊得魂不附体、口吐白沫之后,方炎就被贬到这北城根下的铁匠铺,成了一名不入流的匠人。
“方炎,你说你图什么?”
说这话的人叫周冲,是隔壁卖棺材的,每日闲来无事就喜欢蹲在门槛上看方炎打铁。方炎没理他,把烧红的铁块夹进水里,嗤的一声,白雾蒸腾。
周冲自顾自地说下去:“你以前可是从三品的镇远将军,管着三千铁甲,说削就削了。现在打铁,每月领二两银子的俸,连我手底下的木匠都不如。”
“让你打铁你就打铁,偏要搓把什么大狙出来。”周冲吐掉嘴里的瓜子壳,“吓谁不好,去吓皇帝。你脑子是不是被马蹄子踩过?”
方炎终于抬起头来。
那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线条硬得像刀削,但眉眼间没有半分戾气,只有一种深潭般的沉静。他看了周冲一眼,缓缓开口:“那杆枪,不叫大狙。”
“那叫什么?”
“破云。”
周冲愣了愣,哼笑一声:“破云?吓疯皇帝的玩意儿,起这么文绉绉的名字。”他站起身来拍拍屁股,走了两步又回头,“对了,又有人来找你了。门口等着呢,你自己看着办。”
方炎放下铁锤,拿起搭在肩上的粗布巾擦了擦手。铁匠铺的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来人穿着黑色斗篷,兜帽压得很低,但方炎一眼就认出了那双靴子——内务府御用监的制式,靴尖镶着指甲盖大小的墨玉。
不是内务府的人。是宫里的人。
“方将军。”来人掀开兜帽,露出一张苍白的中年面孔,颧骨高耸,眼窝深陷,像是三天没合眼。方炎认得他,皇帝身边的总管太监,刘安。
“我早就不是什么将军了。”方炎的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刘安四下看了看,确定没有外人,压低声音道:“陛下要见您。”
“见我?”方炎把铁锤挂回墙上,“陛下不是被我吓疯了吗?疯了的人怎么会想见我?”
刘安的表情僵了一瞬,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却又咽了回去。片刻后,他从袖中掏出一封烫金密诏,递给方炎。
方炎展开来看,上面只有一行字,不是圣旨的格式,而是赵昀亲笔所书:
“方炎,你那日说的是真的吗?”
他记得自己说了什么。
三个月前,金銮殿上,当赵昀第一次看到“破云”的图纸时,还只是一脸茫然。但当方炎亲手将那杆枪组装起来,当着群臣的面,对准殿外三百步外的那棵银杏树扣下扳机——
一声巨响,震得大殿梁上的灰尘簌簌而落。
那颗拇指大的铅弹,精准地穿过银杏树最粗的那根枝干,将碗口粗的树枝打得木屑纷飞,整棵树都在颤抖。
满朝文武,无不变色。
赵昀坐在龙椅上,脸色从红变白,从白变青。他死死盯着那杆还在冒烟的火器,嘴唇哆嗦了半天,终于挤出一句话:“方炎……你这是要做什么?”
方炎单膝跪下,声音不大,却让殿上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陛下,臣耗尽心血所造此器,不为杀生,只为证一件事——臣的脑子里,装着比这‘破云’大十倍、百倍的东西。若陛下肯让臣放手一试,臣能造出射程千步的火炮,能铸出劈山裂石的炸药,能为大梁铸起一道谁也无法逾越的铁壁。”
赵昀的手指在颤抖,不知是恐惧还是激动。
“你说……你能造出什么?”
“火炮,炸药,还有——”方炎抬起头,眼中映着大殿穹顶上那盏长明灯的火光,“比这些都更重要的东西。”
“叫天工。”
赵昀愣了很久,然后笑了。
那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尖锐,像是从胸腔里挤出来的、被压得太久的疯狂。他笑得前仰后合,笑得眼泪直流,笑得殿上的大臣们面面相觑,然后——
笑声戛然而止。
赵昀的眼白翻了上去,整个人从龙椅上滑落下来,抽搐了两下,彻底昏死过去。
于是就有了那句话:方炎在殿上搓了把大狙,把皇帝吓疯了。
三个月来,这句话传遍了整个京城,成了茶楼酒肆里最受欢迎的笑谈。没人相信方炎真能造出什么神兵利器,所有人都觉得他不过是个哗众取宠的疯子。
方炎不在意这些。
他把刘安打发走了,说明日自会进宫。然后他回到铁匠铺,从角落里搬出一个半人高的木箱,打开。
里面静静躺着的,是“破云”的姊妹机。
比殿上那杆更长、更精密,枪管上刻着密密麻麻的纹路,不是花纹,而是某种只有方炎自己能看懂的数学计算。枪托处嵌着一小块打磨得光滑透亮的石英,那是他自制的“瞄准镜”。
方炎轻轻抚过枪管,像是在抚摸一个沉睡的孩子。
“明日见分晓。”
第二日清晨,方炎换上了许久没穿的官服,发现肩膀处已经有些紧了。三个月的体力活让他的肩背比以前宽厚了不少,但这身衣服穿在他身上,反而比从前更有气势。
不是将军的威仪,而是一种更本质的东西——一个匠人对自己手艺的笃定。
刘安已经在门口等他了。马车沿着长安街一路向南,经过棋盘天街,穿过承天门,进了皇城。
方炎注意到,宫里的守卫比三个月前多了足足一倍。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所有人的目光都像钉子一样钉在他身上,准确地说,是钉在他手中拎着的那个木箱上。
没有人敢拦他。
禁军统领周牧亲自在前面开道,这位曾经的副将看到方炎时,嘴唇动了动,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有愧疚,有无奈,还有一丝方炎读不懂的东西。
勤政殿到了。
殿门大开,方炎走进去,发现里面不止赵昀一个人。
龙椅两侧,站着七八个人。方炎的目光一一扫过去——首辅张居正,兵部尚书韩雍,枢密院使赵德昭,还有几个面生的武将,看甲胄的样式,像是从边关紧急调回来的。
所有人都在看他。
赵昀坐在龙椅上,气色比三个月前好了不少,但眼神深处依然有一种不正常的亮,像是烧得太旺的炭火,随时可能崩出火星子来。
“方炎。”赵昀的声音有些哑,“朕让你来,是因为北境出事了。”
方炎微微皱眉。
赵昀朝兵部尚书韩雍点了点头,韩雍上前一步,铺开一张舆图。那是一幅北境边防图,标注着大梁与北狄接壤的整个战线。
“十天前,北狄十万骑兵南下,连破三道防线。”韩雍的手指在地图上划过,每一道痕迹都像是一道伤口,“榆关、雁门、宁武三镇全部失守,守将周怀远战死,两万边军只剩下不到三千人撤回居庸关。”
方炎的眼神沉了下来。
三镇失守,意味着北狄的铁骑已经打到了距离京城不到八百里的地方。以骑兵的速度,若是长驱直入,六天就能兵临城下。
“北狄王阿骨打亲征,”韩雍继续说,“他带的不只是骑兵,还有从西域弄来的回回炮。榆关的城墙就是被那些炮砸开的,一炮下去,城墙上就是一道两丈宽的豁口。”
殿内安静了一瞬。
回回炮。方炎听说过这种东西,西域传来的重型抛石机,能将上百斤的巨石抛出三百步远,威力惊人。在这个火药武器还处于原始阶段的世界,回回炮几乎是攻城武器的巅峰。
“朕已经下令从各地调兵勤王,”赵昀的声音从龙椅上传来,“但最快也要半个月才能集结完毕。阿骨打不会给朕半个月的时间,他的斥候已经到了真定府,再过五天,他的前锋就会出现在京城的城墙下。”
赵昀停了一下,看着方炎,目光复杂得像是打翻了五味瓶。
“方炎,你三个月前在殿上说,你能造出劈山裂石的东西。朕现在给你一个机会——你需要多少时间?”
方炎没有立刻回答。
他在殿上来回走了几步,靴子踩在金砖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所有人都盯着他,有人眼中是期望,有人眼中是不屑,有人眼中是纯粹的恐惧。
方炎停住了。
他抬起头,目光越过在场所有人,落在殿外那棵银杏树上。三个月前,“破云”打断的那根枝干还在,断口处已经发了新芽。
“五天。”方炎说。
殿内哗然。
兵部尚书韩雍第一个站出来:“五天?方炎,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造一门火炮需要铸模、熔铜、打磨、调试,就算是工部最好的匠人,造一门最小的虎蹲炮也要两个月!”
方炎没有理他,而是看向赵昀:“陛下,臣不需要造新炮。臣只需要三百斤火药,五百斤生铁,一百斤铜,二十个铁匠,十个木匠,还有——把兵部武库里的那批旧火铳全部交给臣。”
“旧火铳?”赵昀皱眉,“那些东西锈得连火绳都点不着了,要来做什么?”
“改造。”方炎一字一顿,“臣要用五天时间,造出五百支能打的火铳,外加二十门轻型火炮。”
“五百支?”韩雍的声音几乎是在尖叫,“方炎,你是不是疯了?”
方炎终于转头看了这位兵部尚书一眼。那目光平静得不像是在面对质疑,更像是在陈述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
“韩大人,”方炎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在场所有人的耳朵里,“三个月前,你说我造不出‘破云’。你说没有枪管能承受那样的膛压,没有火药能提供那样的推力,没有人能瞄准三百步外的目标。”
方炎顿了顿,“然后我当着你的面,打断了三百步外的那棵树。”
韩雍的脸涨得通红,嘴唇哆嗦了几下,终究没说出话来。
赵昀坐在龙椅上,那只瘦骨嶙峋的手紧紧攥着龙椅的扶手,指节发白。他盯着方炎看了很久,像是在看一个他从来没能看懂的人。
“准了。”
两个字,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承·铸兵
方炎当天就搬进了兵部的武库。
那是京城北郊一片占地极广的院落,高墙深院,四周有禁军把守。武库里堆满了从各地收缴上来的旧兵器,生锈的刀剑、断掉的枪杆、报废的甲胄,还有整整三千支废弃的火铳。
火铳这东西,大梁的武库里其实不少。太祖时期就设立了神机营,专门操练火器。但火铳这东西毛病太多——枪管质量参差不齐,打得十几发就会炸膛;火绳点火受天气影响太大,雨天就是废铁;射程只有几十步,精度更是随缘。
所以到了赵昀这一朝,火铳基本已经被放弃了,只有边军的少数部队还在用。武库里堆着的这三千支,大多是洪武年间造的,锈迹斑斑,有些连枪管都被锈穿了。
方炎要的就是这些。
他先带人把所有火铳清点分类,枪管完好的挑出来,枪管有裂痕的也挑出来,枪管彻底废了的丢到熔炉里重新回炉。三千支火铳,最后能用的大概一千二百支。
方炎的计划很简单:用五天时间,把这些旧火铳全部改成燧发枪。
燧发枪的原理并不复杂——用燧石击打钢片产生火花,点燃火药。不需要火绳,不受天气影响,射速也比火绳铳快一倍。制造工艺也不算太难,关键部件就是击锤和燧石夹,只要模具做得好,铁匠就能批量打造。
但方炎要的不只是燧发枪。
他还要造炮弹。
不是普通的实心铁弹,而是他脑子里那种“开花弹”——一个铁壳子里填满火药和碎铁片,爆炸后能溅射出致命的碎片。这种东西在这个世界从未出现过,但方炎知道它的可怕。
一万个北狄骑兵冲过来,如果迎面砸过去二十发开花弹,那就是两千人的伤亡。剩下的八千人在爆炸和碎片的冲击下,马会惊,人会乱,队形会崩。
那时候,方炎就能用五百支燧发枪,打出一场让这个时代永远记住的仗。
方炎铺开一张大纸,用炭笔飞快地在上面画着图。图纸上密密麻麻全是线条和数字,炮管的角度、火药的分量、弹壳的厚度、引信的燃烧时间——每一个细节都要精确到毫厘之间。
他画着画着,忽然停了笔。
方炎的手指悬在图纸上方,微微颤抖了一下。不是因为疲惫,而是因为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他在金銮殿上说“比这些都更重要的东西叫天工”,那一刻赵昀眼中闪过的那道光,不是恐惧,而是理解。
赵昀真的听懂了他的话。
所以赵昀才疯了。
不是被吓疯的,是被“理解”逼疯的。一个活在封建王朝的帝王,忽然意识到自己面前站着一个人,这个人脑子里装着能改变世界运行规则的东西——换谁都会疯。
方炎深吸一口气,把这些念头甩出脑海,重新拿起炭笔。
五天,每一刻都不能浪费。
第一天,方炎把所有匠人分成四组。第一组负责改造枪管,把旧火铳的枪管重新钻孔、打磨内壁;第二组负责打造燧发机构,这是最精密的部分,需要纯手工锉出击锤和燧石夹;第三组负责造子弹,铅弹模子要统一大小,确保每颗子弹都能严丝合缝地塞进枪管;第四组负责造火药,方炎亲手调配了一个新配方,硝、硫、炭的比例精确到七比一比二,爆发力比普通火药强三成。
方炎在每个组之间来回奔走,嗓子喊哑了就用炭笔在木板上写字。他的手上全是烫伤和划伤,指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黑色火药粉末,衣服上全是火星子烧出来的洞。
匠人们一开始对这个被贬的将军没什么好感,但干了半天之后,所有人都闭嘴了。
方炎的每一个指令都清晰得像是刻在石头上的。枪管内壁要打磨到什么程度,他用一根铁丝弯了一个标准量规,塞不进去的都不合格。击锤的弹簧要多大的弹力,他用砝码一个一个试出来,弹力不足的全部返工。火药的比例更是精确到用天平衡量,多一钱少一钱都不行。
“方将军,”一个老铁匠看着方炎的图纸,咂了咂嘴,“你这东西,比俺们以前造的可精细太多了。以前打一把铳,差不多就行,你这……”
“打仗没有‘差不多’。”方炎头也不抬,手里的锉刀在击锤上来回锉着,金属碎屑落了一地,“一颗子弹偏一寸,打中的就是不同的人。一发炮弹早炸一秒,死的就是自己的人。”
老铁匠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笑了:“俺打了三十年铁,头一回觉得自个儿在干一件正经事。”
第二天,第一批燧发枪的样枪造出来了。
方炎亲自试射。靶场设在武库后面的一片空地上,一百步外立了一块一人高的木板。方炎端起那支还带着铁锈味的火铳,拉开击锤,瞄准,扣下扳机。
咔嗒,嗤——砰!
击锤落下,燧石与钢片碰撞的火花点燃了火药,枪口喷出一团白烟,子弹呼啸而出。方炎的肩膀被后坐力撞得微微后仰,但他纹丝不动。
一百步外的木板上,出现了一个弹孔。
偏靶心两寸。
方炎皱了皱眉,把枪拆开,检查每一处可能造成偏差的细节。他发现是枪管的内壁打磨还不够均匀,导致子弹在出膛时受到了不均匀的摩擦。他立刻叫停了所有枪管改造的工作,重新制定了打磨工序。
匠人们怨声载道,但方炎不为所动。
到了第四天晚上,所有五百支燧发枪全部通过了他的验收。一百步的距离上,每支枪都能打中一个人头大小的靶子,十发中八发以上。
二十门轻型火炮也造好了。说是火炮,其实是方炎根据“破云”的原理放大做的——炮管用生铁铸成,壁厚一寸,能承受比普通火炮大一倍的火药装填。炮弹是开花弹,外壳用铁皮卷成,内填火药和碎铁片,引信用浸过火药的纸捻。
五百支枪,二十门炮,三千发开花弹,一万五千发子弹。
方炎站在武库的院子里,看着整整齐齐码放在木架上的火器,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李姑娘。
不,现在应该叫皇后娘娘了。
李清寒——赵昀的皇后,曾经在他最落魄的时候给过他三碗热粥的那个女人。三年前她还是个不受宠的嫔妃,住在冷宫一样的偏殿里,连烧炭的银子都没有。方炎那会儿还是个替人写信的穷书生,在朱雀大街的拐角支了一张桌子,毛笔秃了也舍不得换。
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李清寒穿着洗得发白的旧棉袄,站在他的桌前看了很久,然后拿出身上仅有的三钱银子,说要写一封信。
信是写给她远在边关的父亲的。方炎帮她写了,写完她还不肯走,站在那里搓着手,好像还有很多话想说却又说不出口。方炎看她冻得嘴唇发紫,把自己的热粥分了她一碗。
后来她又来了两次。
每一次都带着那三钱银子,每一次都让他帮她写信,信的内容都是些家长里短的废话。方炎后来才想明白,她根本不是要写信,她只是太孤独了,孤独到需要一个陌生人陪她说几句话。
三碗粥的恩情,方炎记了三年。
后来李清寒不知怎么得了皇帝的青睐,一路从嫔妃升到了皇后。方炎也从一个穷书生变成了镇远将军。他们之间隔了一堵高高的宫墙,和一道无法逾越的尊卑之别。
方炎有时候会想,她吃得好不好,穿得暖不暖,有没有人陪她说说话。但也只是想想而已。
第五天的深夜,方炎一个人坐在武库的院子里,手里拿着一支刚做好的燧发枪,枪管上映着月光。他的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这次他赢了,如果他真的用五百支枪挡住了十万北狄铁骑,赵昀会给他什么?
更大的官?更多的兵?还是一道赐死的圣旨?
历史上每一个功高震主的人,最后都没有好下场。
方炎把枪放在膝盖上,仰头看着漫天的星斗。北方的天空隐隐泛着一层暗红色的光,那是燃烧的村庄在夜里的反光。战争就像一头饥饿的野兽,正一步一步向京城逼近。
他不再想那些事了。
明天,他要让这头野兽知道,它这次挑错了猎物。
转·破阵
第六天清晨,北狄的前锋到了。
阿骨打没有像所有人预料的那样先去围困居庸关,而是绕道从西边的紫荆关突破,一路疾驰三百里,直奔京城而来。等他到达城下的时候,他手里还有八万骑兵。
八万。
方炎站在京城北门的城墙上,看着远处地平线上那条黑线越来越粗、越来越宽,最后变成了一片无边无际的骑阵。八万骑兵掀起的尘土遮天蔽日,连初升的太阳都被染成了暗红色。
城墙上,三千守军握兵器的手在发抖。
不是他们胆小,是这场面实在太过骇人。八万骑兵排列成阵,光是马蹄踏地的声音就像打雷一样,一声接一声,震得城墙上的砖缝都在掉灰。
“方将军,”周牧站在方炎身后,声音微微发颤,“咱们真要出城打?”
方炎没有直接回答。他把目光从远处的骑阵收回来,看向城墙内侧——那里,五百名神机营的火铳手正在做最后的准备。他们的装束和普通士兵没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是每个人手里都端着一支崭新的燧发枪,腰间挂着一排纸壳定装弹药。二十门轻型火炮被架在城墙的垛口之间,黑洞洞的炮口指向城外。
“出城打?不。”方炎摇了摇头,“我们就在城里打。”
周牧一愣:“可是——”
“八万骑兵,如果我们在城外打,五千人不够他们一轮冲锋的。”方炎说,“但他们在城外,我们在城里,他们八万人挤在一起没法全部展开,我们的枪和炮却能把他们从城头上打个对穿。”
方炎转过头看着周牧,目光平静得不像是在说一件生死攸关的事情,“周牧,你去告诉所有人,今天他们要做的不是打仗,是做一件事——瞄准,扣扳机,再瞄准,再扣扳机。”
“做够了五百次,他们就赢了。”
号角声响了。
北狄的骑兵开始动了。先是前锋的一万骑兵,排成宽阔的阵型向城墙压来。他们的马蹄声越来越响,越来越近,地面在颤抖,城墙在颤抖,城墙上每一个人的心脏也在跟着颤抖。
方炎站在城楼最高处,左手拿着一面红旗,右手拿着一面绿旗。这是他发明的信号旗系统——绿旗挥下,所有火铳手齐射;红旗举起,停火装弹。
他盯着远处的骑阵,估算着距离。三百步,二百五十步,二百步——
一百五十步。
方炎猛地挥下绿旗。
“放!”
五百支燧发枪同时开火,枪声汇成一声闷雷般的巨响,城墙上瞬间被白烟笼罩。五百颗铅弹组成的弹幕呼啸着扑向骑阵,像是死神挥出的镰刀。
前排的北狄骑兵像被一堵无形的墙迎面撞上,人仰马翻。有的骑兵被子弹击中胸口,整个人从马上倒飞出去;有的战马中弹,前腿一软,把背上的骑手甩出去老远;更有惨的,子弹刚好打中火药桶——北狄骑兵每人腰间都挂着一个火药葫芦,是用来点燃火把烧城的——火药被子弹击中后瞬间爆炸,一团团火球在骑阵中炸开,把周围的骑兵和马匹全部吞没。
一轮齐射,三百多个骑兵倒下了。
但后面的骑兵还在往前冲。北狄骑兵的悍勇天下闻名,他们见惯了火铳——这东西打一发就要装半天火药,等他们冲到城墙下,这些汉人的火铳就是烧火棍。
方炎当然知道这一点。
等前排骑兵冲到一百步内,他举起了红旗。所有火铳手立刻停止射击,蹲下装弹。装弹的过程他们练了无数遍——从腰间抽出一发纸壳定装弹药,用牙咬破纸壳,把火药倒进枪管,再把铅弹塞进去,用通条压实,最后扳起击锤。整个流程不过十几秒。
但这十几秒的空档,北狄骑兵已经冲到了八十步。
方炎再次挥下绿旗。
“放!”
第二轮齐射。这一次距离更近,杀伤力更大。五百颗铅弹以更高的速度贯穿了北狄骑兵的身体,有的子弹甚至穿过了第一个人的胸膛,又打中了第二个人。惨叫声、马嘶声、爆炸声交织在一起,骑阵的前锋几乎被彻底打烂。
两轮齐射,六百个北狄骑兵躺在了地上,还有两百多匹受了伤的战马在阵前嘶鸣乱窜,把后续骑兵的冲锋路线搅得一塌糊涂。
但北狄的号角声没有停。
方炎看到,骑阵后方有一面巨大的狼旗正在移动——那是阿骨打的帅旗。旗指向哪里,北狄骑兵就冲向哪里。狼旗往左边指了一下,骑阵立刻分成两股,一股继续冲击北门,另一股绕向东门。
“周牧!”方炎喊道,“东门准备好了没有?”
“早就准备好了!”周牧的声音从城墙另一端传来,“两百支火铳,五门炮,都按您的部署安排的!”
方炎点了点头,眼睛始终没有离开那面狼旗。
他在等。
等阿骨打把兵力分散到四个城门,等他的八万大军被城墙分割成四块无法互相支援的孤军,等他的骑兵失去冲击力,不得不下马攻城——那时候,才是方炎真正想打的仗。
但阿骨打不是一般的将领。
他没有如方炎所愿分散兵力,而是做了一个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决定——他从骑阵后方调出了三百辆盾车。
盾车是北方游牧民族攻城时常用的东西,说白了就是在木板上蒙上湿牛皮,用来抵挡箭矢和火铳。湿牛皮能挡住普通火铳的子弹,因为火铳的威力不够大,子弹打上去会被牛皮和木板一起卸掉力道。
但方炎的燧发枪装药量是普通火铳的两倍。
第三轮齐射的时候,盾车推到了八十步。方炎没有犹豫,绿旗挥下,五百颗子弹呼啸而出,打在盾车上发出沉闷的噗噗声。湿牛皮被撕裂了,木板被打穿了,躲在盾车后面的北狄士兵一个接一个地倒下去。
三轮齐射,四轮齐射,五轮齐射。
打到第七轮的时候,北门的城墙前已经堆了上千具尸体。盾车被子弹打得千疮百孔,有些车直接散了架,烧着火的木料和牛皮堆在一起,浓烟滚滚。
但北狄的骑兵还是没有退。
方炎意识到一件事——阿骨打是在用命换时间。他要用这些人的命,耗光方炎的火药和子弹。
他猜对了。
方炎心里默算着弹药消耗。五百支枪,每人配了三十发纸壳定装弹药,总共一万五千发。打到第七轮,已经用掉了三千五百发。火炮的开花弹还有两千多发,但火炮的射速比火铳慢得多,装一发开花弹要将近一分钟。
如果阿骨打继续这样不计代价地冲,最多再冲半个时辰,火铳手们就会打光弹药。到时候五百支燧发枪就是五百根烧火棍,三千守军在八万北狄骑兵面前连塞牙缝都不够。
方炎的手指在城垛上急促地敲着,脑子里飞速计算着各种可能性。
就在这时,北狄的号角声忽然变了。
方炎认得这个号角声——他在北境待过三年,知道北狄军队号角声的含义。这是“总攻”的号令,意思是所有部队同时压上,不留预备队。
方炎的瞳孔猛地一缩。
阿骨打比他想象的要狠得多。这位北狄王根本不在乎死了多少人,他要的是不惜一切代价拿下京城。只要城门破了,八万骑兵涌进去,里面那点守军根本不够看。
方炎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做了一个在场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决定。
“把所有火炮推到城墙内侧,”方炎对周牧说,“炮口对准城门。”
周牧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炮口对准城门?那不是把炮对着咱们自己的城——”
“听我说完。”方炎打断了他,“然后把北门打开。”
周牧的脸一下子白了。“把北门打开?!方将军,你是认真的吗?”
方炎没有回答,而是从怀里掏出一张折叠的羊皮纸,展开来铺在城墙上。那是一幅城内的布防图,但上面画的不是防御工事,而是一个巨大的漏斗——从城门开始,街道逐渐收窄,到了城中心变成一个只有两丈宽的口子。
“这叫‘口袋阵’。”方炎指着图纸,“我们把北门打开,让北狄骑兵涌进来。他们以为城门破了,所有人都想往城里冲,八万人会像水一样挤进这条漏斗形的街道。”
方炎的手指移到漏斗最窄的地方,“到了这里,他们的人会挤成一团,马跑不起来,刀挥不开,甚至连转身都困难。而我们的火铳手会站在两边的屋顶上,居高临下,从两侧射击。”
“这不可能!”周牧几乎是吼出来的,“打开城门,万一他们冲进来了怎么办?万一他们不上当怎么办?万一火铳手没打中怎么办?万一——”
“没有万一。”方炎的声音平静得像一潭死水,“周牧,你跟我打了多少年仗?”
周牧愣了一下:“……四年。”
“四年里,我什么时候让你输过?”
周牧的嘴张了张,又闭上了。他看着方炎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没有疯狂,没有孤注一掷的赌徒心态,只有一种让人无法反驳的笃定。
他沉默了几秒,然后猛地转过身,朝城墙内侧跑去,边跑边喊:“所有人听令!火炮推到城门内侧!火铳手上屋顶!弓箭手就位!”
方炎看着周牧的背影,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不知道是想笑还是想说些什么。
他再次看向城外。
北狄的骑阵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但那种乱不是溃败的乱,而是总攻前最后的调整。后面的骑兵往前挤,前面的步兵架起云梯,盾车被推到最前面作为掩护。
方炎把目光移到那面狼旗上。
狼旗下,一个身披金甲的高大身影骑在一匹漆黑如墨的战马上。方炎看不清那个人的脸,但他能感觉到那道目光,隔着几百步的距离,像刀一样刺过来。
阿骨打。
方炎朝那个方向轻轻点了点头。
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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