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不存在的失踪(2/2)
第一调查批次中,确实存在一名通讯岗位成员。
陈策的母亲提交一件更小的物品。
一张公交卡背面的纸贴。
上面是陈策失踪当天写的四个字。
“全队集合”
时间是零点零七分。
地点栏没有自动定位。
只有陈策手写:
“旧层”
第二个家庭带来一只红色工具箱的备用钥匙。
第三个家庭确认双胞胎兄弟分别穿错了对方的防护鞋。
母亲没有分辨照片。
她只看鞋底磨损,就指出左脚旧伤较重的是哥哥。
两份家属陈述分别对应第九与第十个脚印关系。
另一个家庭没有带来任何装备。
只带来一张凌晨十二点收到的纸质外卖小票。
备注栏写着:
“别送上楼,任务车在北站接”
外卖系统的电子订单已经消失。
油渍、折痕和店员手写时间仍然存在。
这些材料都很小。
不能单独证明共同事件。
却不依赖同一个系统解释。
每一份证词单独保存。
不共享措辞。
成嘉将二十六间确认室的机械时间全部对齐。
没有一个家庭被告知其他人说了什么。
李倚在每个房间结束后,都把录音盒的实体封条交给对应代表查看。
确认封条编号。
确认录音没有接入总线。
确认自己的话不会被剪进一份统一陈述。
这套流程很慢。
二十六组见证用了接近六小时。
却让后续任何人都不能简单说:
这些家属是在同一场会议里互相提醒,才说出了相似内容。
仍有十九份陈述独立提到:
- 北站;
- 零点前后;
- 集合;
- 旧层或地下;
- 临时任务。
不是所有人都记得相同细节。
也没有任何一份证词能够单独证明永夜列车存在。
但二十六组家属或现实关系代表,确实都在描述同一段失踪前夜。
奥萨利斯没有否定这些证词。
“独立见证成立。”
“但家属只能证明失踪者曾准备参加某项行动。”
“不能证明二十七人实际共同进入同一事件。”
刘锦羽回答:
“所以我们还要下去。”
她在公开记录末尾签下自己的名字。
“材料公开责任人:刘锦羽”
“若证据被证明伪造或诱导,责任由本人承担”
这不是替二十六人申诉。
是她承认:
锦羽队从永夜列车返回后,一直保存着二十六份关系坐标。
如果这项隐瞒违反程序,追责对象先从她开始。
李倚看着签名。
“你可以只写锦羽队。”
“队伍不能替具体的人承担处罚。”
“你也不能替他们承担全部失踪。”
“所以我只承担公开与保管。”
刘锦羽没有说自己一定做对。
公开可能污染后续证词。
继续保密也可能让事件再次被删除。
她只能在两种风险之间选择,并把自己的选择写进责任记录。
“如果以后证明公开方式错误,我接受调查。”
“如果不公开导致他们再次被拆成二十六个无关失踪,我也要承担。”
“至少这一次,责任不能是空白。”
刘锦羽把笔合上。
“他们的经历,等他们自己说。”
地下入口再次传来机械声。
这一次不是落锁。
是二十七个金属底座中,第一块缓慢弹出一截被刮花的铭牌。
上面没有姓名。
只有一行仍能辨认的编号。
“01/27”
第一号坐标随之亮起。
二十六间独立确认室全部完成记录时,已经接近第二执行者预计抵达的时间。
没有一份家属证词被合并成统一稿。
也没有任何人收到其他家庭的答案。
门后深处,出现了第二个方向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