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一笔执行款(1/2)
陈慧兰收到第一笔分配款后的第五天,法院执行部门发来一份资产处置进度表。
表里列着顾曼名下仍受控制的两套公寓、车辆、品牌合作结算款和工作室设备。第一笔分配款来自已经完成处置的一辆车和一只手表,金额不大,只能覆盖返还款的一部分。
上午十一点二十分,执行法官在电话里把处置顺序说明白:已经变现的车辆和手表先按到账金额分配,公寓要等评估、公告和成交,品牌合作款则由平台按协助执行通知结算,不能因为顾曼临时提出直播计划就改变顺序。何律把电话纪要编号,抄送给陈慧兰,避免家属再次把“收到第一笔”理解成“案件已经结清”。
顾曼的助理随后递交了一份工作室支出清单,里面混着场地租金、灯光租赁、私人餐费和一笔准备支付给亲友的借款。执行部门只让她补充能够证明属于必要经营成本的合同、发票和人员工资记录,私人支出没有进入保留申请。清单被退回补证,并不等于支出已经获准。
顾曼的律师在电话里提醒她,二审已经维持返还部分,后续不能再用“等直播恢复”当履行方案。她必须按实际变现和合作款结算情况申报。
顾曼把电话按了免提:“我现在连品牌合作款都不能自己收?”
律师把文件翻到第二页:“能收,但如果属于已经被依法控制的合作款,平台或结算方会按执行通知处理。你不能把应进入执行账户的钱先转给工作室或者亲友。”
“我不转给别人,我要拿来做下一场直播。”
“你要申请经营必要支出,可以列用途、金额和付款时间。不能把一整笔结算款先拿走,再说以后会还。”
顾曼盯着那张表,忽然问:“我妈已经拿到钱了,她为什么还要继续盯着我的房子?”
“第一笔分配不等于全部返还。”律师说,“剩余款项还要按受控资产和债权顺序处理。你母亲不能越过其他债权人先拿,也不能因为她是母亲就自动放弃。”
顾曼把手机推开:“你们每个人都只会说顺序。”
律师没有安慰她:“因为顺序是现在唯一还会执行的东西。”
与此同时,陈慧兰也在律师办公室里看同一份进度表。
她没有像直播里那样骂顾曼,只盯着那辆已经处置的车问:“剩下的钱什么时候能到?”
律师回答:“公寓要等处置或合作方案确认,品牌结算款要看执行通知能否落地。时间不能保证。”
“她要是把房子卖低了呢?”
“法院会审查处置价格和程序,不能由她私下卖给熟人。”
陈慧兰沉默了一会儿:“我以前以为只要她肯还,多少都能慢慢说。现在才知道,钱一旦进了账,谁先拿、谁后拿,都有人盯着。”
律师把她签过的材料放到一旁:“你也不能把这次执行变成给林昭施压的理由。她不是本案执行人。”
陈慧兰抬头:“我没找她。”
“顾曼的直播已经把她名字带出来了。接下来不要再向林昭打电话,也不要让亲戚去说情。”
陈慧兰没有答应,只把进度表装进包里。
当天中午,顾家一个远房亲戚打给林昭,开口就是:“你现在已经赚那么多了,何必还盯着顾曼那点房子?”
林昭让对方把话说完,才问:“你说的是哪一套房,哪一笔返还,还是陈慧兰已经收到的第一笔分配款?”
对方被问得一愣:“都是一家人的事,何必分那么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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