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时间快到了,还真有点舍不得。(2/2)
灯光暗着,窗帘拉着,市里的夜景透过窗帘缝隙漏进来一线,照在沙发和地毯上。
第二天早上他醒来的时候,包厢里已经没人了。
他坐在沙发上,端起那杯凉掉的红酒喝了一口。
昨晚的荒唐劲儿退了之后,心里只剩下一片空荡荡的安静,什么感觉都没有。
不满足,也不空虚,像是做完了一件以前一直想做、但真的做了之后也就那么回事的事情。
他靠进沙发里,捏着酒杯转了一圈,忽然轻轻笑了一声。
“果然,人生就是在不断祛魅。”
他把酒杯搁回茶几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嘴里又补了一句:“不过,要是有机会的话……下次一定还要来。”
第二十二天,他去了商场顶层。
奢侈品那一层他没仔细逛过,以前送外卖的时候从楼下经过无数次,抬头看橱窗里的模特,低头继续看导航,从来没进去过。
这次他从第一家开始逛,一家一家推门进去。
导购全程微笑叫他“先生”。他试了双八千多的鞋,导购蹲下来要帮他穿,他下意识往后缩了一步,说“我自己来”。
后来他还是买了那双鞋,走出店门的时候刻意多走了几步,鞋底踩在地板上,跟地摊货一样硬。这八千多花在哪了,他走了十几步也没想明白。
然后他拐进了一家表行。
玻璃展柜里的表在射灯底下泛着细碎的光,他以前看网络小说的时候经常看到这个词——百达翡丽。
小说里的男主抬手露出一块,周围人就不说话了,他当时看的时候心想这玩意儿到底长什么样。现在他站在柜台前面,指了一下橱窗里最中间那只。
“这个拿出来看看。”
店员戴着白手套,小心翼翼地把表取出来放在绒布托盘上。
林默拿起来翻到背面看了一眼标价,数字后面跟着一长串零。他用拇指摸了摸表盘边缘,金属冰凉光滑,表盘打磨得跟镜子似的,指针在上面走得很轻,几乎没声音。
他把表戴在手腕上试了试,陈旭的手腕骨节分明,搭上这块表确实好看,但在光底下看久了也就那样,就是一块圆形的金属片在转。
“包起来吧。”
他刷了卡,拎着小袋子走出表行。几十万的表装在一个巴掌大的盒子里,轻飘飘的没什么分量。
林默低头看了看手腕,又觉得这块表的重量刚刚好,坠在手腕上不沉不轻,提醒着你身上多了个几十万的玩意儿。走起路来,表链在光下一闪一闪的。
他走了一段,又低头看了一眼,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句:“贵是真的贵,看着也就那么好看。”
第二十三天,林默一个人去了游乐园。
小时候,一直很羡慕电视里的小孩,可以去游乐园。而他长这么大,一次都没去过。
现在有了机会,总要去玩一下。
那天小雨,人不算多。他买了VIP票,玩的时候不用排队。
他坐了三次过山车,还有碰碰车,摩天轮,看了海底世界水族馆,鬼屋也进去看了一下。
确实有点意思,可惜晚来了二十多年。
最后一次下来的时候站在出口,看着那些排队的人,然后走到一个没人的角落蹲了一会儿,抽了几支烟,然后就走了。
第二十四天,他收到三个大箱子。
迪迦、雷欧、究极空我,三套特摄服,是他提前网购的。
他挨个换上站在落地镜前面看,身材撑得满满的,陈旭这具身体健身痕迹明显,紧身皮套穿上去该鼓的鼓该收的收,这些特摄服穿着非常合适。
他选了迪迦那套穿着去了漫展。
进场的时候好几个人同时回头看他,有人举手机拍,有个小孩指着他喊“妈妈快看迪迦”,他蹲下来跟小孩握了握手。
那天他是漫展上最靓的仔之一。
这一天,他真的变成了光之巨人。
第二十五天,他去找了小鹿双排。
临走的时候,又给了小鹿转账了十万。
果然,三个女朋友之中,他还是最偏爱小鹿。
第二十六天,早上醒来胸口猛地抽紧了一下,像被一只手攥住了又松开。
他揉了揉胸口没当回事,知道是自己和小鹿双排太过于激烈所导致的。
下午回了总统套房,到了门口扶着墙喘了两口气。
以前他跑外卖一口气冲七楼,送完单还能中气十足地喊一声“您的外卖到了”。没想到,现在竟然变得这么虚了。
果然,老话没说错,色是刮骨刀,酒是穿肠药。
从明日起,戒酒!
林默回房后,伸手感受了一下心跳,快得不对劲。
他忍不住叹了口气说道。
“时间快到了,还真有点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