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女生小说 > 变成巫女,然后除灵 > 第216章 说真心话

第216章 说真心话(1/2)

目录

甲级境界,很强吗?

很强。

放在现实里的话,其威力等同于一枚炮弹,轻而易举就能摧毁一栋大楼。

可这个世界里等级的碾压是比较严重的,可以说一个境界能够占有几乎绝对的优势。

举例来说,一个近神的境界就可以轻易秒杀两个甲级境界的神官,但秒杀所需的代价,也是比较严重的,会消耗很多力量。

这大概也是为何,骨灯妖怪要同时释放二十五个小鬼来围攻荒木凛的原因,就是想要在出场之前,先把敌人给消耗一遍。

眼看鬼火已经杀到。

荒木凛的足尖在焦土上划出红色的五芒星残影,二十五道青磷鬼火化作婴孩形态,脐带还连着鬼王酒吞童子的妖力本源。

看来这次不是精英怪了,而是鬼王酒吞童子本尊,已经直接或者间接参战。

最先扑来的三只小鬼啃上她后颈瞬间,少女反手将神力化作红绳刺入了自己锁骨。

“呼哇哇——”当鬼哭狼嚎的声音在荒木凛的体内响起时,红绳发生了爆炸。

荒木凛旋身挥刀的动作带起红绳风暴,刀刃每次斩击都精准劈在连接小鬼与鬼王酒吞童子的妖脉节点上。

第七道鬼火被斩灭时,她发现自己召唤出来的红绳好像变得比之前要细小了。

神力在透支了。

没想到这个鬼王酒吞童子有这么多难缠的小怪,先是茨木童子又是各种精英怪的,确实给荒木凛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麻烦。

顺带一提,荒木凛现在还没有受到神界的册封,也没有自己的专属神社,加上这里又是妖怪巢穴,很难补充消耗的神力。

而对方——

鬼王酒吞童子。

竟然不是先去消耗辉夜姬而是消耗荒木凛,他这不是在帮助辉夜姬赢得战斗吗?

这一点都不公平!

不过嘛,愿赌服输,荒木凛已经做好回答辉夜姬提出的真心话的心理准备了。

……

……

当辉夜姬踩着金刚尸残骸跃上洞府的高处时,正看见荒木凛单膝跪在环形坑中央。

可以看到的是,已经有不少鬼火被她用刀斩杀了。

而剩下的那些鬼火,则加紧了攻击荒木凛的步伐,步步紧逼马上就要将她整个人吞噬。

这么看……

进攻大江山什么的,的确有些为难荒木凛了,她毕竟只是奇稻田姬,而不是荒木辉夜。

或许会有人疑惑,奇稻田姬的神格不是跟辉夜姬神格同样是六星吗,为啥差距这么大。

其实,天照、月读、须佐乃至稻荷神御馔津的神格也是六星的。

六星神格的评定,并不是辉夜姬和稻荷神御馔津的上限,反而是这个评定限制了她们。

简单的说,若是有七星、八星评定的话,辉夜姬的神格是能够被评定为八星神格的。

到了这一步。

辉夜姬甚至有些后悔了,觉着自己是不是对荒木凛有些苛刻了,如果这次战斗给她带去心理阴影的话,自己会很难受的。

都到了这一步了。

辉夜姬也不想管那么多,不想对自己加以限制了,放开手脚打就是了。

是的,还是那句话,辉夜姬不允许使用大规模杀伤手段,限制的就只是她自己而言。

奇稻田姬作为一位非战斗类的神明,是没有这种手段的,再加上辉夜姬分发了能用辉夜权柄武器,游戏的规则是完全利好荒木凛的。

眼看着荒木凛马上要被鬼火们给淹没了,辉夜姬抬起手来召唤“龙首之玉”完整版,准备轰击鬼火。

辉夜姬还没动手呢,忽然她眼前一亮,发现荒木凛已经化作刀光一闪而过,瞬间将所有围攻上来的鬼火全部斩灭。

咦?

她还没屈服……

明明自己的实力不强……

却还是要做到最好……

辉夜姬快要哭了。

不过她的哭泣不是因为荒木凛的处境而是因为荒木凛一下子斩了二十五个小鬼。

这样一来,辉夜姬就必须亲自打倒鬼王酒吞童子,才有可能赢得这场游戏了。

等等哦……

自己打了几个鬼来着?

辉夜姬掰着手指数数,掐指一算自己应该是斩杀了四十个小鬼,茨木童子的话迄今为止都没看到,可能是被荒木凛给杀了。

茨木童子就已经算四十个小鬼了,再加上荒木凛刚刚斩杀的这二十多个,已经超过了辉夜姬目前所斩杀的数量。

这意味着……

谁能拿下鬼王酒吞童子。

谁就是赢家。

但是战斗到了现在,毫无疑问辉夜姬是能赢的,她本身神力就强很多,而且压根没有被消耗多少。

……

……

战斗暂时结束。

荒木凛收回长刀,抬头看向辉夜姬所在的方向,她从刚刚起就发现辉夜姬了,也看到了后者准备使用龙首之玉介入的打算。

若真的放出龙首之玉完整版的话,这个妖怪洞府可能就被轰成渣了,到时候鬼王酒吞童子肯定会成惊弓之鸟。

是的,荒木凛也有打算,她现在是有一点点累,但并不是完全没有作战能力,她只不过想让鬼王酒吞童子轻敌,只要等他现身了一切好说。

在荒木凛思考的同时,辉夜姬飞了下来,站在了她的面前。

“你瞧你,风尘仆仆的,是刚刚从矿里出来吗?”辉夜姬心疼地道。

荒木凛闻言,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巫女服,确实啊,不仅仅是脏还被烧掉了衣角,这副模样看起来似乎是有那么一点点惨。

“哦,无所谓了。”荒木凛随便拍了拍衣服尘土,就算是完成了清洁。

她本来就是那种比较糙汉的人而非精致的女生,当然不会那么注意自己的形象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