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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双喜临门聚英豪(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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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李如松又拉过身后一个年轻汉子,“主公,介个寺俺滴亲兵,作战也极勇猛,不怕死!有股子狠劲!您瞅瞅这小子身上这身腱子又(肉)。”

“噢”罗霄急忙也打量一番眼前这个人,只见此人二十出头,生得浓眉大眼,麵皮白净,一身甲冑收拾得乾乾净净,腰间悬著一口长刀,马鞍上掛著弓箭。小臂肌肉虬结,稜角分明。他朝罗霄抱拳,朗声道:“小的李有升,见过大人!”

“好!好!兄弟不必多礼!”罗霄笑得都合不拢嘴了,他转身拉住李如松的胳膊,笑道:“诸位兄弟远道而来,一路艰辛,罗霄感激不尽啊!来来,诸位!快隨我进山,咱们好好敘谈!”

一行人往朝熊山里走。罗霄边走边和李如松说话,问他们怎么遇到一起的、路上走了多久、可曾遇到什么凶险。李如松一一作答,声音洪亮,中气十足。

说话间,罗霄暗中沉入系统,查看这些人的数值。光幕上,一个个名字和数字跳了出来。

【李如松,字子茂,辽东铁岭卫人。武力87,智力81,统帅84,內政66。特殊属性:辽东铁骑——自带100名辽东铁骑,每十日可自动召唤10-15名辽东骑兵。植入身份:抗元义军首领,率部渡海来投。】

【查大受,武力80,智力68,统帅70,內政44。植入身份:李如松副將。】

【骆尚志,號云谷,浙江余姚人。武力86,智力73,统帅68,內政43。植入身份:李如松部將。】

【李有升,武力72,智力68,统帅53,內政45。植入身份:李如松亲兵。】

【高顺,东汉末年名將,吕布帐下中郎將。武力85,智力80,统帅83,內政69。特殊属性:陷阵营——自带100名陷阵营將士,每十日可自动召唤10-20名陷阵营將士。植入身份:抗元义军首领,与李如松同行。】

【庞统,字士元,襄阳人。武力30,智力96,统帅88,內政89。植入身份:抗元义军谋士,与高顺、李如松同行。】

罗霄一边带著大队人马进关,一边快速瀏览著系统的界面,越看越高兴,他回头望了望,上千的精兵在后面跟著,不由地心潮澎湃。

他不但有了庞统这种大神级的谋士,而且还正愁骑兵不足呢,这下好了,李如松自带一百辽东铁骑,而且每十日还能召唤十到十五骑,一年下来就是三四百骑。更让他惊喜的是,他注意到这些辽东铁骑手中都拿著三眼銃。自幼喜欢歷史的罗霄一眼就认出了那东西——明中后期的火器,三个枪管呈品字形排列,柄长约四尺五寸,前面是三个铁管,后面是木柄,点火发射。虽然是原始火器,射程不远,精度也不高,可一旦成建制地衝锋,在距离敌人二三十步时齐发,铁砂铁弹铺天盖地,那杀伤力可不小。更何况,几百支三眼銃齐射的声势,足以惊破敌胆。

高顺那边更不用说了,史料记载,高顺为人清白有威严,少言语,不饮酒,不受馈赠,所统率的部队精锐非常,攻无不克,名为“陷阵营”。

陷阵营,那可是三国时代最精锐的步卒,据说全军七八百余人,號称千人,鎧甲精良,攻无不破,死战不退的一群敢死队啊!

罗霄暗自狂喜,表面上儘量克制,边走边和眾人聊著。

却说一行人回到蓬莱宫,杨震、陈宫、陆逊、桑弘羊等人已在殿外迎接。罗霄一一引荐,眾人见礼,各自落座。

当晚,罗霄在蓬莱宫设宴款待李如松、庞统、高顺一行。席间觥筹交错,宾主尽欢。罗霄问起庞统今后的打算,庞统捋著鬍鬚,缓缓道:“在下漂泊半生,难遇明主,已无所归宿,今见主公胸怀大志,又礼贤下士,敢为解救我国百姓以身涉险,庞士元当然愿为主公效犬马之劳。此后,愿隨主公荡平倭寇,扫清四海!”罗霄大喜,当即任命庞统为军师祭酒,参赞军务。又任命李如松为辽东铁骑统领,在朝熊山盆地南侧的原上训练骑兵。高顺为步兵统领,统率陷阵营,镇守朝熊山东麓。同时,命桑弘羊加大军械鎧甲的製造数量和力度。

高顺依旧冷峻严肃,抱拳道:“末將领命。”言罢,便不再多说。他桌上不要酒碗,自称从军以来,滴酒不沾。罗霄看著他那不苟言笑的样子,心里暗暗点头——这高顺,果然是条汉子。

次日,罗成回来了。

他骑著一匹白马,走在队伍最前面。身后是长长的车队,战马一匹接一匹,驮著军械粮草,蜿蜒数里。朝熊山沸腾了,百姓们纷纷涌到路边,伸长脖子看热闹。有人数著马匹,有人议论著缴获的军械,有人指著罗成大喊:“罗神將军回来了!罗神將军回来了!”

罗成骑在马上,昂首挺胸,嘴角翘著,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看见罗霄站在蓬莱宫门口,他翻身下马,单膝跪地,兴奋地抱拳道:“大哥,我回来了!”

罗霄扶起他,上下打量了一番,笑道:“好!好!辛苦了!一切是否顺利”

罗成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咧嘴笑道:“不辛苦!大哥,这回咱们可发了!战马三千七百多匹,枪械刀剑五千多套,弓弩三千多套,弩箭四万多支啊!”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还有李嗣业那边从织田军討来的战利品,战马两千五百多匹,耕牛四千多头,武器盔甲两万多套,粮草一万五千石,白银四万两千两,黄金一万余两!我一併都给咱运回来了!”

罗霄点了点头,拍了拍罗成的肩膀,说:“好!你做得很好。你们都立了大功啊!”

罗成嘿嘿一笑,转身去指挥军队,士卒们搬运战利品暂且不表。

当日,朝熊山张灯结彩,欢天喜地。百姓们自发地摆出了流水席,杀猪宰羊,庆贺大捷。杨震手捋须髯笑著。陈宫和陆逊在忙著清点战利品,登记造册。桑弘羊带著人往库房里搬运金银粮草,忙得满头大汗。

许褚、文鸯、夏侯惇、太史慈、朱驥、袁彬、李如松、庞统、查大受、骆尚志等人聚在一起,大碗喝酒,大声说笑。杨文广和杨妙珍也凑在人群里,跟著起鬨。

入夜,罗霄站在蓬莱宫门口,望著山下的灯火。灯火连成一片,从山脚一直延伸到盆地里,像满天的星星落在了地上。一阵清风吹过,带著酒香和笑声,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中暗自盘算著下一步占领伊贺的计划。

几日后,朝熊山再次张灯结彩。

这一回,是罗霄和阿市的大婚。

织田信长的使者提前两日就到了。来的是明智光秀和羽柴秀吉,两人带著两百亲兵,抬著数十口大箱子。羽柴秀吉一进大殿,就抱拳行礼,满脸堆笑。“恭喜探题大人!贺喜探题大人!在下奉大將军之命,特来道贺啊!”

罗霄抱拳还礼。“秀吉大人是贵客,快快里面请!”

明智光秀也上前行礼,笑著说道:“探题大人,大將军说了,此番大人出兵相助,夺取美浓,功劳甚大。区区薄礼,不成敬意,还望笑纳。”他挥了挥手,亲兵们打开箱子,里面是上好的丝绸、瓷器、金银器皿,琳琅满目,金光闪闪。

罗霄看了一眼,笑道:“光秀大人不必客气,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嘛!请转告大將军,罗霄感激不尽。”

“对对!探题大人说的对,光秀公本来就和探题大人是一家人嘛!”羽柴秀吉嘿嘿笑著,眯著一双小眼看著明智光秀。

明智光秀眉头微皱,一脸厌恶的迈步向前,没有搭理秀吉。

罗霄招呼侍从过来接待他们,这时,羽柴秀吉又凑上前来,压低声音道:“探题大人,还有一位客人,也来了。”

罗霄一愣。“噢是谁啊”

“足利直义大人。”羽柴秀吉的声音压得更低了,一对儿眼睛眯缝著看著罗霄继续说道:“他听说大人与阿市小姐大婚,特地从京都赶来道贺。大人,您看……”

罗霄笑了一下,“噢,那快快有请,既然是来道贺的,便是贵客。”

足利直义穿著一身深蓝色的直垂,腰间佩著太刀,面容清瘦,眉宇间带著几分忧鬱。他走进大殿,朝罗霄用唐国礼仪抱拳深施了一礼,说道:“恭喜探题大人!大获全胜之后大婚,真是双喜临门!”

罗霄还礼一笑道:“足利大人能远道而来为我祝贺,罗霄荣幸之至啊,来来,大人辛苦了,里面请!”

足利直义看著罗霄,刚想张口再说话,又见羽柴秀吉和明智光秀两人就在身边,犹豫了一下,最终就只是点了点头向大殿內走去。

眾宾朋陆续进入大殿就坐。

当日的婚礼举行得盛大而喜庆。特別是当阿市出场的一瞬间,全场宾客都被她的美惊艷到了。

她仿佛是踏著最后一道夕阳走来的。

三重唐衣堆叠在身上,浓得几乎要滴下顏色。苏芳的衵薄如蝉翼,透出底下肌襦袢的霜白;浓紫的袿上,金线绣的八重葎纹隨步履明明灭灭,像藤蔓活了过来;最外那件緋罗打褂满绣五七桐纹,朱红的丝线密得看不见布底。这样重的色,穿在她身上却轻得像黄昏自己拢了拢霞光。腰间深碧色的唐组絛长长垂下,末端的玉环轻击,声音细得像春冰初裂。

她的脸从暗处浮出来。眉是远山眉,眼是桃花眼。眉毛淡淡的,梢头微扬,给柔和的轮廓添了一笔灵气。眼线画的较长,眼尾弧度像一笔淡墨收梢,不笑也含三分笑意。瞳仁在夕光斜照时化作透明的琥珀色,盈盈欲滴——据说是只有织田家的人才有的茶色瞳。唇上略施胭脂,只是被齿尖轻轻咬过,泛起一层温软的水红。

她一步一步走。额前那缕细软的发被暮风拂起又落下,乌油油的髮髻里透出鸦羽般的青光。步態极稳,极慢,裙裾曳过地板,五七桐纹一明一灭,像桐花在暮色里反覆开落。

满座屏息,全场看呆了。

烛火煌煌。

羽柴秀吉手里的酒杯悬在了半空。他看著那道身影从大殿之外缓缓走进来,苏芳、浓紫、緋罗一层一层仿佛火一般地烧进了他的眼睛里,嘴已经不自觉地微微张开了,喉结滚动了一下。酒杯歪斜,杯中酒如雨丝般洒著,他却浑然不觉。直到阿市走过去了,他那杯酒还悬著,微微颤抖。

他身旁的足利直义从阿市出现的那一刻起,整个人便像是被钉在了席上。

他以为自己准备好了。

可当她真的踏著夕光走来,三重唐衣浓得仿佛燃烧的顏料,瞳仁里那一点琥珀色被烛火映得盈盈欲碎——他便什么都忘了。忘了呼吸,忘了鬆开的掌心还留著月牙痕,忘了他本该垂下眼睛。他就那样直直地看著,看她的眉,看她红红的唇,看她额前那一缕被风拂起的发。看得太久了,久到眼眶微微发酸,才发觉自己始终没有眨过眼。

她经过时,玉环轻响。

直义猛地低下头去,像是被那极细的声响灼了一下。低头时他才发现,自己的手一直在抖。满座的宾客说了什么,乐者奏了什么,他全不记得。只记得那一道浓紫緋罗的光,从眼前缓缓曳过去,曳过去,像一场他永远够不著的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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