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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现在想撤,怕是晚了!(二更4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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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七点半,王老憨一家送来了几大桶热水。

有了沈书澜在,队伍里的生活品质直线上升。

毕竟是姑娘家,爱乾净。

何况五个人要挤一个炕,总得讲究些卫生。

若是以往,陆远他们风餐露宿,別说洗脚,有时候连脸都顾不上擦。

现在每天早晚用热毛巾擦脸净手,再刷个牙,虽说多花了十几分钟,但確实神清气爽。

炕早就铺好了。

最暖和的炕头自然留给了沈书澜。

陆远紧挨著她,许二小和王成安睡在中间,新来的谭唧唧则自觉地躺在了炕尾。

连日奔波,所有人都已是筋疲力尽。

谭唧唧想必也是一路追查,没怎么合过眼。

几乎是头刚沾到枕头,均匀的呼吸声便此起彼伏。

一夜无话。

翌日清晨五点多,天色依旧漆黑如墨,但眾人已经睡足了。

早饭是昨晚剩下的饺子做的煎饺,油汪汪的,外皮焦脆,內馅鲜香,吃得人满嘴流油。

简单收拾过后,一行人准备重新上路。

那个谭唧唧,强得跟头牛,无论陆远怎么说,都执意要跟著。

陆远转念一想。

这次有沈书澜在身边,总不至於再有人能从背后给自己来一刀。

多个人帮忙,总归是好事。

最终,陆远还是默许了谭唧唧的加入。

谭唧唧骑了王成安的马,王成安则跟许二小挤在一匹马上。

五人四骑,迎著凛冽的晨风,朝著牡牛村往北八十里的落顏坡疾驰而去。

关於落顏坡,此地流传著一段相当有名的旧闻。

这与断命王家那些藏在椅角旮旯,无人知晓的养煞地截然不同。

不管是老套河还是春华苑,都需要按图索驥,到了地方仔细探查,才能发现其中诡秘。

但落顏坡,它的邪门,是写在名字里的。

昨晚吃饭时,王老憨就提过。

他说,落顏坡原先不叫这个名字。

那地方在清妖还在时,是奉天城赫赫有名的“柳氏美人瓷”的窑址。

窑主有个独女,名柳如烟,却生得奇丑无比,半张脸覆盖著青黑胎记,皮肤扭曲褶皱,宛如老树之皮。十岁那年,她的母亲因女儿终日受人嘲笑,不堪其辱,投井自尽。

其父柳窑主悲痛欲绝,自此將所有心血倾注於瓷窑。

他烧制出一种胎质莹润如玉,光泽堪比美人肌肤的“美人瓷”,名噪一时。

柳如烟虽貌丑,却心灵手巧,尽得其父真传,尤其擅长捏塑人像。

她常在深夜对镜,用最好的瓷土在自己脸上修补,捏塑,痴痴地幻想著能重塑一张绝美容顏。十七岁那年,奉天知府的公子前来订瓷,无意中窥见了她的真容,竟当眾讥笑:“丑鬼也能烧出美人瓷”

那晚,柳如烟彻底疯了。

她將自己反锁在主窑之中,不知从何处学来的邪法,竟將十二种胭脂,三滴处子眉心血混入瓷土,妄图將自己活生生烧成一件永不褪色的“活美人瓷”。

结局可想而知。

自那以后,“柳氏美人瓷”也就彻底败落了。

这种民间故事,流传多年,真假早已难辨。

但它至少证明,落顏坡这个地方,本身就带著一股子邪性,名声在外。

陆远想不通,断命王家为何会选择这样一个地方。

养煞地,讲究的是一个“藏”字,要的是在不为人知处,年深日久地匯聚煞气。

在落顏坡这种地方建养煞地,要么是艺高人胆大,玩一手灯下黑。

要么……就是此地的特质,对养煞有著巨大的吸引力,值得他们冒险。

陆远翻看养煞图,这处养煞地建成於二十七年前,在所有养煞地中,算是年头很长的了。

养煞地如房屋,需时时维护,一旦无法持续產生煞气,便会逐渐崩塌,失效,被断命王家遗弃。多数养煞地的“寿命”都在十几年。

这落顏坡的养煞地能维持近三十年,必然有其特殊的“养护”之道。

一路无话,傍晚时分,天际最后一抹亮色即將被黑暗吞噬。

一行人抵达了距离落顏坡约三里外的一家野店。

说是野店,但其实规模不算小,像是一座大户人家的院落改造而成的。

门前挑著一盏气死风灯,灯罩上糊满了厚重的油污,透出的光晕昏黄粘稠,带著一股病態。陆远勒住马,目光扫过院子。

马槽边拴著七八匹高头大马,匹匹毛色油亮,鞍具精良,绝非寻常百姓能用得起。

正屋窗户纸透出暖黄光晕,隱约有女子的娇笑声。

乾粮什么的,陆远一行人有。

不过,这连续几日的奔波,马儿有些受不了了,今儿个下午就有些跑不动了。

碰到这种能餵马的店,自然是要马儿餵一餵。

这马上就要到地方了,陆远三人自然也是要稍稍休息一下,养足精神。

陆远翻身下马,眉头却微微皱起。

这不大的院子,马匹却停得乱七八糟,几乎堵住了入口。

他心里闪过一丝莫名的念头。

谁停的车,这么没素质。

噠噠噠,噠,耶,噠噠噠,噠,耶,噠噠噠,噠,耶

陆远领著四人,径直走向店內。

掌柜的是个五十来岁的乾瘦汉子,自称姓胡,左脸颊上有一道新鲜的抓痕,已经结了暗红色的血痂。“还有房间吗”陆远问道。

胡掌柜低头拨著算盘,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没了。”

“只剩一间大通铺,能睡五个人。”

陆远也不计较,歇几个钟头,等马吃饱了草料,他们就得动身。

马儿要实在累著了不想动,那五人直接步行去就成,反正这里距离那落顏坡也不过就三里地。“那就一间。”

陆远从怀里摸出一张五块钱的大钞,拍在柜上。

“再给我们弄些热乎的饭菜。”

看到钱,胡掌柜这才抬起眼,目光在五人身上飞快地扫过。

尤其在沈书澜那一身清冷的道袍上多停了一瞬,又迅速垂下。

“饭食有,但得等。”

“前头那桌客人要得急,灶上正忙著。”

他的態度,与其说是冷淡,不如说是一种刻意的疏远和戒备。

之前便说过,在这乡野之地,道士通常是备受尊敬的。

当然,陆远不是说所有人都必须得笑脸相迎,但像是胡掌柜这种冷淡的,倒真是不多见。

陆远也不多寻思,只是道:

“无妨,先把我们的马餵好。”

胡掌柜头也不抬,直接道:

“去里头通铺等著吧。”

他话音刚落,正屋的门帘被一只手挑开,一个身穿月白绸衫的锦衣公子走了出来。

那公子约莫二十五六岁,面容精致的不像话。

只是那“精致”里透著股说不出的怪异。

皮肤呈现出一种毫无血色的白,光线下甚至泛著一层釉质般的光泽,缺乏生人皮肤应有的纹理和温度。他的嘴唇红得过分均匀,像是用最上等的胭脂精心描摹过,没有一丝唇纹。

他穿一身月白绸衫,腰间悬著块羊脂玉佩,走路时步履轻飘,仿佛脚尖不沾地。

“胡老板,”

公子开口,声音温润,却带著某种瓷器碰撞般的清冷回音:

“再加一坛梨花白,要窖藏十年以上的。”

“哎,好嘞孙公子!”

前一刻还爱答不理的胡掌柜,此刻像是被抽了一鞭子。

瞬间满脸堆笑,腰都躬了下去,透著一股深入骨髓的諂媚与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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