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秀秀织的红毛衣(2/2)
就像任秀秀开心的笑一样,足够让人温暖。
“我还没来得及去你家呢————昨天傍晚我去村口看了看,没看著你,估摸著你今天回来,打算下午的时候去接你的。”
“有点顺利,所以回来的早了一些。”董良杰便把这两天的见闻,和任秀秀说了,隨后说道:“我看山里有好多好多黄柏树。大林子那边的黄柏树,那都是一片一片的。只不过太远了————咱们两个人搞二百斤黄柏皮,就得弄一天了。来回太远了,不然我还真想去那边搞点黄柏皮。”
“和他们做交易啊。並不见得什么事情,都需要你亲力亲为的。大林子里边的黄柏皮指定没人要的,他们养马养鹿,比咱们有钱多了。不过他们缺少生活物资的,咱们去一趟,就要一天一夜的路,路上还危险,他们也是啊。”任秀秀笑著分析:“你下次去的话,你就带著一些茶叶啊,麵粉啊,粮食啊。他们最缺餵牲口的东西的,你可以给他们带一些玉米。”
大林子的人倒是也出来的,但是毕竟路途危险,且路太远了。他们可能半年,或者几个月出来一趟,购买生存物资。但是很少会买生活物资————
就比如阿尔塔娜一家,夏天可能也就是父亲骑马出来,买一些盐或者茶,还有米麵一类的。一匹马承载有限,这还指的是他骑著一匹马,牵著一匹马。
冬天就更难了,人要吃饭,马也要吃粮食的,如果单纯吃草,会饿的不行的。
用玉米茶叶盐和粮食,换大林子里边的黄柏皮,不失为一个很好的想法。
各取所需。
毕竟大林子里的人,养鹿卖鹿茸,可比整树皮赚的简单。
当然了,他们也不认识黄柏树。
“我知道了。这次去,就是探个路,感觉还是可以的。如果夏天有条船,就更快了。
大林子里值钱东西多,多去整几趟,咱们也能富裕起来。”
董良杰想起来二十几年之前,当地还真的有那种跑货的人。他们有马队,从镇上买东西,之后跑到大林子里边卖,之后再从大林子买东西,回来卖。而且大林子可不只是这么近,更深的地方,也有人的。马队有点类似於茶马古道那种————只不过后来被取缔了。
现在时代变了,如果真的能重新开这么一条道出来,没准真的能很快富裕起来。
现在一斤玉米一毛五分钱,可是一斤黄柏皮可以卖到一块多一点。用一马车粮食,换一马车的黄柏皮————董良杰觉得那边的人一定同意。
只不过,马有了,还没马车————
董良杰和任秀秀两个人边走边聊,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两个多小时,眼瞅著中午了,董良杰便想著一会儿还得叫人来家里吃饭,便打算回去了。
“你等我会————”任秀秀说著便先回了家。
过了一会儿,任秀秀拿著一件刚织好的红色毛衣出来了:“上次给你弄的那件有点匆忙。感觉你穿著的时候,特別紧————我那次是按著我爸爸的身材织的。不过你肩膀宽,个子又高一些。这次织的就大了一些,等下你回家试试。哪里感觉不得劲的话,你告诉我。
我再给你重新改改。”
董良杰接过毛衣,心里一暖,本想说点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说啥了。
“好了好了,回去吧。”任秀秀催促著:“家里还叫人吃饭呢,你回去晚上,刘长贵该挑理了。你確实应该叫他吃一顿了,无论是你爸爸住院,还是你去京城,包括这次分地,他都很照顾你了。这人情往来嘛,有来有回才好,你可別认为你和五丫子关係铁,她爹就欠你的。”
不能总占便宜的,如果一头总占便宜,这关係长久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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